(項目編號: ZZDGTDDW20231204-72)
鄭州局集團公司鄭州東高鐵基礎設施段現就電務斷相保護器進行公開詢價。本項目采購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
二、采購內容
80臺,斷相保護器,規格型號DBQ-S-Ⅱ
三、報價人資格要求
3.1.1報價人接受國鐵集團、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物資供應商信用評價管理,報價人或報價產品不存在國家、行業、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產品質量抽檢、信用評價等)限制投標(報價)的情況;
3.1.2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報價;
3.1.3本次項目報價人應具備的要求詳見公告附件。
3.2專用資格部分
3.2.1報價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2.2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獨立承擔采購項目的能力和獨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2.3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3.2.4具備采購物資供應能力的制造商
四、采購文件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本項目者,請在國鐵采購平臺接受邀請并網上報名(https://cg.95306.cn)。報名及操作過程如有問題,請聯系國鐵采購平臺客服,聯系電話:010-95306轉8號鍵,客服服務時間:周一至周日(8時-18時)
4.2 報名/采購文件獲取時間: 2023年12月04日13時34分 至 2023年12月08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本采購文件售價詳見國鐵采購平臺(https://cg.95306.cn/),請登錄后查詢購買;報名成功后,供應商可登錄平臺,自行下載采購文件。如遇項目流標等情況,請重新報名。
4.3 報名成功后,在報名截止時間當日17點30分前未發棄標函且未參加該項目的報價活動的,嚴格按照《中國鐵路總公司物資供應商信用評價管理辦法》(鐵總物資〔2018〕171號)文件規定進行年度信用評價,扣1分/次,扣完為止。
4.4 供應商可登陸國鐵采購平臺-電子招標采購系統,在【公告】---【幫助中心】,下載【用戶使用手冊】。
五、報價文件遞交
5.1 遞交報價文件截止時間:2023年12月11日14時00分00秒(北京時間)。
5.2 遞交報價文件地點:河南省鄭州市隴海路心怡路交叉口向東350米鄭州東高鐵基礎設施段
5.3 逾期送達、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照詢價文件要求密封的報價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5.4供應商應按照附件“報價單”規定的格式,提交一次性不可變更的報價(到站落地不含稅單價,不含稅價格保留2位小數),分包物資按詢價標段分別報價,密封后以快遞、當面送達或郵寄形式送至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鄭州東高鐵基礎設施段,密封件上請注明項目編號。提交時間以報價截止時間為準,逾期提交或多次提交的報價將不被接受。
5.5報價單原件,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復印、報價產品資質證明、檢測報告以及服務承諾和公告要求的響應人資格條件響應資料,請隨同報價單原件一同送達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鄭州東高鐵基礎設施段。
5.6報價文件內容、順序和制作要求:
5.6.1報價文件內容包括:
1)詢價報價單原件;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4)報價產品資質證明、服務承諾、技術文件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以及前文所要求的其他內容(報價產品技術參數響應情況、服務承諾須進行詳細的描述)。
*5.6.2以上內容制成一式三份的報價文件并裝訂成冊(不可拆卸)。未按照要求裝訂者,視為報價無效,將導致流標。報名登記表不要同報價文件一同裝訂,不要密封在報價文件檔案袋中。
5.6.3格式要求:
1)紙質版報價文件的每一項內容需加蓋公章。
2)紙質版報價文件必須裝訂成冊,封面為“報價文件”并注明項目編號、項目名稱、標段號、標段名稱、報價人名稱。
3)報價人必須按照“詢價報價單”(詳見附件2)的格式對所列物資進行報價,不允許做任何的刪除或變更數據表格名稱及格式;填寫時保留兩位小數,總價及合計應保留excel公式格式。
4)詢價報價單必須注明以下承諾“我方已仔細閱讀本詢價采購公告,承諾遵守本公告各項條款”,注明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未按規定格式填寫或未注明承諾的報價將不被接受。
5.6.4.收到報價人的報價文件后被視為報價人已同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鄭州東高鐵基礎設施段核實過采購物資相關信息。
5.6.5除非有特殊要求,我們不單獨提供所需物資使用地點的自然環境、氣象條件、公路設施等情況,報價人被視為熟悉上述與履行合同有關的一切情況。
六、采購規則
6.1.本次詢價物資設有預算價,超出的報價均視為無效報價,將導致流標,參加報價,請在預算內報價。
6.2.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不含稅總價作為評審價格,經評審報價最低的供應商將被確定為成交供應商,報價價格低于成本可能影響合同履行的異常低價的除外。報價相同時優選注冊資金最大的供應商。
6.3.在確定成交供應商后,我們將通過“國鐵采購平臺”發布結果公示,成交供應商須在公示期結束后三日內攜帶資質原件到鄭州東高鐵基礎設施段集中采購辦公室進行資質復核并簽訂合同,逾期不提交復核材料將視為放棄成交資格。
七、其他要求
7.1 本公告所稱“報價人”并非指個人,而是參與詢價采購的供應商。
7.2.成交供應商應按照《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8號)要求,在簽訂合同時,同時提供書面“企業規模類型的聲明”,聲明本企業的企業規模類型。未提供聲明的視為未按《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要求履行主動告知義務,須承擔相應責任。
八、聯系方式
采購人: 鄭州局集團公司鄭州東高鐵基礎設施段
項目聯系人: 張工
電 話: 0371-68377552
技術聯系人:馬工
電話: 0371-68377524
本公告在國鐵采購平臺(https://cg.95306.cn)上發布。
鄭州局集團公司鄭州東高鐵基礎設施段
日期: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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